发表时间: 2020-12-10 09:28:13
作者: 广州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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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20年12月7日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大岗派出所2021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J2011195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J201119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大岗派出所2021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936,0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供应商:
(一)***名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民笙农业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民生水闸)边
六、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评审委员会:朱铁汉、李拥军、罗慧玲
七、评标结果信息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折扣率(%) | 服务期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总得分 | 排名 |
1 | 广州市民笙农业有限公司 | 95% | 1年 | 是 | 是 | 92.00 | 1 |
2 | 广州兴君达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7% | 1年 | 是 | 是 | 51.03 | 3 |
3 | 广州市宜家送菜有限公司 | 98.5% | 1年 | 是 | 是 | 72.60 | 2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2003(857)号文、《***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方支付。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20-8499665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993898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